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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格:電議
所在地:廣東 東莞市
型號:BE-6045
更新時間:2016-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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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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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培林(先生)

發展歷史
2005年公司注冊成立,引進臺灣技術研發生產環境可靠性測試設備
2006年引進臺灣技術,研發生產包裝檢測設備、拉力試驗機等試驗設備
2007年與北京標準化研究所合作,共同研發鋰電池安全檢測設備;
2008年在香港成立貝爾實業(香港)有限公司,主推國外市場;
2009年獲實用新型發明專利共3項
2010年通過ISO9001:2008認證
獲市民營科技企業稱號
研發新標準鐘新產品電池擠壓盾刺綜合試驗機并申報發明專利一項
獲實用新型專利達8項
獲CCTV央視網主辦評選的“2010年中國儀器儀表優秀品牌企業20強"稱號
2011年獲“中國著名品牌"稱號
獲實用新型發明專利共5項
獲省民營科技企業稱號
2012年研發新產品電池洗滌試驗機并申報發明專利
2013年電池擠壓針刺試驗機被認定為“廣東省高新技術產品"
電池沖擊試驗機被認定為“廣東省高新技術產品"
電池內短路綜合試驗臺被認定為“廣東省高新技術產品"
溫控型電池擠壓機被認定為“廣東省高新技術產品"
2014年成為“廣東省動力電池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委員會員
獲得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證書
宗旨與導向 Mission and Direction:
貝爾一貫以“科技保證質量,服務完善產品"為宗旨,以“服務第一,銷售第二;以誠相待,共享雙贏"為導向,具備完善的4S體系,銷售Sale、零配件Spare part、售后服務Service、信息反饋Survey環環相扣。貝爾以其廣泛深厚的國際關系、強大的營銷和售后服務力量、雄厚的技術實力,為您提供理想的研究、生產技術環境,產品廣泛應用于電子、半導體、醫藥、化工、化妝品、涂料、石油、食品等行業及高校、檢驗檢疫局、商檢、藥檢、軍科院、中科院等科研機構。經過多年的經驗積累,貝爾能夠為您提供IT、半導體、醫藥、化工、食品等行業產品檢測及品質管理的整體實驗室解決方案和專業化服務。
4.18.總功率: 1.5K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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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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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J/T 11170-1998 家用及商用電池安全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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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機械試驗:
要求:1.電池放在兩平板間進行擠壓。擠壓力要通過具有直徑32mm(1.25英寸)
活塞的液力壓頭施壓。擠壓要一直持續到液力壓頭上的壓力讀數達到
17.2MPa(2500磅/英寸2),產生的作用力為13KN(3000磅)。一旦達到
zui大壓力即可卸壓。
2.圓柱形或棱形電池要使其縱軸平行于擠壓裝置平面承受擠壓。棱形電池
還要繞其縱軸旋轉90°,以便使其寬側面和窄側面都能承受擠壓力。
每個樣品電池要在一個方向上承受擠壓力。每次試驗都要使用不同的樣
品。
3.硬幣式或紐扣式電池要使電池表面平行于擠壓裝置的平面承受擠壓。
結果:樣品不應爆炸或著火。
二、電池外殼試驗:
要求:三個樣品應承受1112N(250磅力)擠壓1min,力施加在930cm2(1英寸2)
的平面上,該平面以任何方向與樣品主軸成直角。外殼要在兩塊
12.7mm(1/2英寸)或更厚的平行的楓木板平面之間進行擠壓試驗,擠壓
力要逐漸增加。
結果:樣品不應爆炸或著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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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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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J/T 11169-1998鋰電池標準 UL 1642: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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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1.電池放在兩平板間進行擠壓。擠壓力要通過臺鉗或通過具有直徑
32mm(1.25英寸)活塞的液力壓頭施壓。擠壓要一直持續到液力壓頭上 的壓力讀數達到17.2MPa(2500磅/英寸2),產生的作用力為13KN(3000
磅)。一旦達到zui大壓力即可卸壓。
2.圓柱形或棱形電池要使其縱軸平行于擠壓裝置平面承受擠壓。棱形電池
還要繞其縱軸旋轉90°放置,以便使其寬側面和窄側面都能承受擠壓
力。每個樣品電池要在一個方向上承受擠壓力。每次試驗都要使用不同
的樣品。
3.硬幣式或紐扣式電池,要使電池表面平行于擠壓裝置的平面承受擠壓。
結果:樣品不應爆炸或著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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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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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L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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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1.將電池在兩個給定平面內受到擠壓,擠壓力來源于一個帶著1.25英寸
(25mm)直徑活塞的液壓機;給平面連續使用3000磅(13kN)的壓力施
壓,直到壓強為2500帕斯卡(17.2Mpa)大小為止,然后,立即釋放。
2.方形或圓形電池測試面都將使用長軸平行面進行測試。且方形電池與長
軸的平行面,寬面和窄面均要求測試,每只電池只允許測試一個面;單
獨的樣品用來進行每一項測試。
3.硬幣形或鈕扣式電池的測試面為兩個表平面,當然,注意電池正負不
要短路。
結果:測試終要求電池不能爆炸或著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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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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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L 2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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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電池兩個平的表面之間進行壓縮,壓縮力通過一個直徑為32mm的液壓
活塞施加,壓縮持續進行直至壓力達到17.2Mpa,施加的壓力為13KN,當
達到zui大壓力后卸壓。
結果:樣品應不起火、不爆炸,另外樣品不漏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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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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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D 1268-2003《移動通信手持機銼電池及充電器的安全要求和試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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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耐擠壓性能試驗:
要求:1.完全充電的電池芯置于兩平板間施加擠壓力為13KN±1KN。一旦達到
zui大壓力或壓力突然下降1/3,即可卸壓。
2.對圓柱形或方形電池芯進行擠壓試驗時,要電池芯的縱軸與擠壓設備扁
平表面保持平行。方形電池芯要沿其縱軸旋轉90°,以便使其寬邊和
窄邊都能承受擠壓的作用。外殼為鋁塑復合膜的鋰電池芯只做寬面的擠
壓試驗。
結果:電池芯不應爆炸或著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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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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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8897.4-2002《原電池第4部分鋰電池的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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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機械試驗:
要求:1.被試電池在兩個平面之間被擠壓,通過臺鉗或活塞直徑為32mm液壓臂
施加約13KN的擠壓力,擠壓持續至液壓裝置上壓力表讀數到達17Mpa,
一旦達到zui大壓力,就解除擠壓。
2.對圓柱形電池,擠壓時電池的長軸應與擠壓裝置的擠壓平面平行;對棱
柱形電池,壓力應施加于垂直于它的長軸的兩個軸向中的一個,然后再
擠壓另一軸向;對扣式電池,擠壓其平面。
3.每個被試電池只擠壓一次。
結果:無爆炸,無著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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