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氣中氧含量的控制
* 煤氣中氧含量的控制
煤氣中氧氣的主要來源有以下幾方面,一是生產過程中因設備及管道泄漏而進入的空氣;二是氣化用氣化劑過剩或短路;三是在煤氣生產過程中,會有一定量的空氣進入煤氣中。為保證混入的空氣與煤氣混合后不達到爆炸限,就應控制煤氣中的氧氣含量。《城鎮燃氣設計規范》( GB 50028-2006)規定,當干餾煤氣中氧的體積百分數大于1%時,電捕焦油器應發出報警信號。當氧的體積百分數達到2%時,應設有立即切斷電源的措施。《工業企業煤氣安全規程》(GB 6222-2005)中也有此規定。這些規定都是以煤氣中氧的體積百分數不得超過1%為界限。但這一界限比較保守,實際生產過程中的操作難度較大。
3 煤氣中氧含量與爆炸限的關系
不同煤氣的爆炸限各不相同,各種人工煤氣的爆炸限見表1。
表1 各種人工煤氣的爆炸限(%體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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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氣種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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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中煤氣
的爆炸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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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氣中空氣
的爆炸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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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氣含氧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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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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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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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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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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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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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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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爐煤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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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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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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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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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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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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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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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立爐煤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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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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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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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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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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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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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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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爐煤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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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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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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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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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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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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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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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煤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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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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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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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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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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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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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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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制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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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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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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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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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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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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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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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表1可見,對于焦爐煤氣、油煤氣和直立爐煤氣,當達到煤氣的爆炸上限時,煤氣中氧的體積百分數為12%~13.5%(即煤氣中的空氣體積百分數達60%左右)時才能形成爆炸性氣體。而正常生產情況下,煤氣中空氣量不可能達到如此高的程度,因此煤氣中氧體積百分數低于1%的控制指標可以適當放寬。對于發生爐煤氣及水煤氣,當煤氣中空氣的體積百分數達到30%左右(即煤氣中氧體積百分數達到6%以上)時才能達到爆炸限。以爆炸限范圍寬的水煤氣為例,如果控制煤氣中氧的體積百分數≤3%,相當于煤氣中空氣的體積百分數≤14. 3 %,這時距離其爆炸上限(空氣體積百分數為29.6%)還相當遠,還有相當大的緩沖空間。因此,從爆炸限角度分析,控制煤氣中氧的體積百分數≤3%應是安全的。





